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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中国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 助力潍坊市企业上市业务加快开展
2021/11/12 8:59:15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及债券等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要求,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并于2021年11月5日审核通过。

加快企业上市是我市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潍坊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大幅度提高企业上市补助标准,在政策层面给予企业上市大力支持。我所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全面部署协助企业上市法律业务开展工作,服务地方企业上市业务顺利开展。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积极开拓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业务,我所有多名律师考取了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资格,近年来取得的业绩主要有:
2017年为潍坊经济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

2018年为潍坊智联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成为潍坊市第一家协助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律师事务所

2020年为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37.SZ)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0年为潍坊三农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1年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发行系列债权融资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1年为潍坊市城镇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1年为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1年为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发行美元债出具法律意见书

此次备案的顺利完成,正是得益于多年来业务业绩的不断累积,为我市实施资本强市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